密码保护:易米融(万米财富旗下平台) 2021.12.29……被告人陈育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育峰,男,1981年2月7日出生于上海市,大学文化,系万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万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5月7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9月27日被逮捕……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万米财富、万米资产、万勋投资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公司理财产品,与投资人签订《资产管理金融服务协议》《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万勋文化创新投资1号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等,承诺1个月至24个月、7.5%至18%不等的高额年化利率,对外吸收公众存款,吸收的资金全部转入万米财富等公司账户,并由其支配使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万米财富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设立互联网“易米融”线上投资应用程序,并通过线下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推广,采取向上述平台先充值后购买的方式,与投资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吸收公众存款,资金全部转入万米财富等公司账户,并由其支配使用。……被告人陈育峰于2019年5月7日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经鉴定,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万米财富、万米资产、万勋投资向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8,243万余元,造成1,474名投资人的损失为人民币5,080万余元。……上诉人陈育峰及其辩护人均认为,陈育峰销售的基金进行了备案,并且销售方式和用途是合法的,不应计算在陈育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内,原判量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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