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上海合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 2021.6.9……被告人岳耀华、陈雯珏、蒋敏、荣冰清、徐浩、郭丽莎、环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尤文凯(另案处理)设立上海合星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星财富公司),后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打电话、召开推介会等公开宣传方式,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被告人岳耀华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3.9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至案发尚有2.61亿余元未能兑付;被告人陈雯珏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业务总监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63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15亿余元未能兑付;被告人蒋敏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团队经理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4,000余万元,至案发尚有2,600余万元未能兑付;被告人荣冰清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3,300余万元,至案发尚有2,100余万元未能兑付;被告人徐浩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00余万元,至案发尚有1,400余万元未能兑付;被告人郭丽莎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700余万元,至案发尚有1,300余万元未能兑付;被告人环蝉任职合星财富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资金1,700余万元,至案发尚有1,200余万元未能兑付。2020年4月20日,被告人岳耀华接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20年4月14日被告人陈雯珏、蒋敏、徐浩、环蝉、荣冰清接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2020年4月13日被告人郭丽莎在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XXX弄XXX号XXX室被民警传唤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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