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开始登记!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 2022-03-28 11:08
关于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登记公告
杨某某,女,49岁,禹州市方山镇方山村人,2020年在河南海悦泉有限公司担任经理期间,采取投资入股分红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该案已由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为最大限度挽回涉案非法集资群众的损失,保证案件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1、登记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6日,为期十天,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责任自负。
2、登记对象:参与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在禹州市辖各乡镇办和外县市非法集资的群众。
3、登记时须携带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2)以现金形式存款的提供公司或杨某某出具的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3)以银行转账存款和刷POS机存款的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明细单,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材料一式一份。
4、登记地点:禹州市华夏大道二号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0374—8084241;徐警官:18237422158.
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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