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甘肃中天汇通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索的通告
2022-03-30 20:29
甘肃中天汇通贸易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2020年11月18日立案侦查,现已开展大量的侦查取证工作。为依法维护投资人合法利益,现通告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务必于2022年4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收据、银行交易明细或其他能证明集资关系的证据材料,到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本通告发出后,未有不可抗力的原因,2022年4月15日前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者,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办公地址:肃州区盘旋中路36号
办案民警:金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0937—5927063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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