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焕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青田公安 2022-03-30 17:09
关于李焕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青田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焕军 (男,53岁,青田县山口镇雅陈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请集资参与人于2022年4月30日前到青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
登记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借款借条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
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目前正处疫情防控期间,到公安机关登记的集资参与人请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登记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34号,青田县公安局五楼经侦大队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578—6806612
青田县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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