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比特平台被害人信息核对公告
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松江法院 2022-03-28 14:29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0)沪0117执7169号案件(下称“菲比特平台”案件),被执行人郑锦文、谭操业、郑锦亨、黄晔、郑锦裕、于德辉、邹玉琪、伍丽、娄亚玲、罗炳术、王奎、李志胜、赵秀秀、曹刘、曹火国、张雄。
由于该案涉及被害人多,地域广泛、收集核对信息工作量大,为利于法院便捷、及时发放被害人投资款、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请被害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及受损金额。
现就“菲比特平台”案件被害人
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菲比特平台”案件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10时开通运行。
二、登录入口
“菲比特平台”案件需申报的被害人届时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及时确认:
入口一:关注“上海松江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选择“菲比特平台”案件;
入口二:关注“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选择“菲比特平台”案件;
入口三: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点击“地方特色”——“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选择“菲比特平台”案件。
三、登录平台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
目前只支持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若没有,请至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后再核对确认。有关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详情可咨询中国农业银行服务电话95599。
登录平台需要人脸识别,系统会校验身份证号,人脸识别必须为身份证用户一致。如遇人脸识别反复不能通过验证的情况,请于工作日9:00至17:00,致电“962600*3售后服务*5自然人身份识别”,获取技术支持。
四、提醒事项
1.被害人损失金额确定标准:实际投入金额减去实际取出金额为实际损失金额,本金、利息不做区分。
2.线上核对确认期限: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止。
3.对受损金额有异议的,请按平台提示在平台内选择异议内容,点击“账户/合同”的编辑进入合同添加,添加合同材料及流水材料。
4.如登录平台未查看到案件,请通过被害人、继承人和代理人入口提交以下内容:被害人、被害人手机号码、被害人证件号码和关系证明材料,待法官审核后再次登录即可查看个人案件;被害人已死亡的,请按平台提示在平台内录入以下内容:被害人死亡证明复印件、被害人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确定被害人继承人的相关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材料。
5.鉴于被害人中有年长及病重情况,先对已执行到位的部分款项进行发放。请在核对确认期限内合理安排确认时间,不心急,不扎堆,过期线上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如实、全面、及时填写并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不全面核对确认、迟延核对确认而影响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干扰法院执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法院联系被害人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仔细阅读平台公告并留意案件的最新公告。
5.本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申报,被害人在核对过程中有其他问题的,可以在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30分拨打021-67735446咨询。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