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邯郸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峰峰矿区办事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公告
峰峰公安 2022-04-14 17:10
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关于
对“邯郸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峰峰矿区办事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进行登记的公告
邯郸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峰峰矿区办事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我局立案侦查。为查明案件事实,全面搜集犯罪证据,维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各投资人进行报案登记,现就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在峰峰矿区辖区内,投资邯郸市家协会员互助基金及三方协议(三方为:邯郸市众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邯郸市嘉利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的投资人。
二、登记时间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为期一个月。
三、登记地点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经侦大队
地址:峰峰矿区滨河路刑警大队4楼412室
四、报案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携带邯郸市家协会员互助基金股单、三方协议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涉及转账,需携带交易流水;
4、其他与投资有关的证据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已在公安机关登记过的,不再登记;
2、对此次登记不清楚的,可与梁警官联系,电话:17731804101。
3、未在有效时间内办理信息登记,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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