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祥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2022.4.19……警方通告。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清单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海陵区蒲田路1号)登记报案

关于江苏金祥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侦办的江苏金祥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利义务,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清单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海陵区蒲田路1号)登记报案。

请相互转告,望周知。

办案民警:周警官  丁警官

联系电话:0523—86569556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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