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单位滨州市友邦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人王俊非法集资一案审理情况的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2-04-29 20:40
关于被告单位滨州市友邦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人王俊非法集资一案审理情况的公告
2022年4月27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滨州市友邦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人王俊非法集资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滨州市友邦地产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王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单位滨州市友邦地产有限公司、被告人王俊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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