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相关事项的公告
香洲法院 2022-04-28 16:22
我院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公告,通知“掌上品”案件相关集资参与人在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间通过线上核实和线下核实的方式进行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现信息核实确认期限已过半,为保障相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请尚未核实确认的相关集资参与人尽快在期限内如实、全面核实确认投资信息。
二
请未处理权属争议账号(详见我院2022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工作的公告》及附表2)的集资参与人,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我院(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香洲区法院“掌上品”工作小组),如未及时寄出,我院将按照现有证据认定争议账号的权属。
三
如相关集资参与人已登录微信小程序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绑定银行卡,但逾期未确认或提起异议申请的,将被视为放弃提起异议申请,我院将会以核定结果作为案款发还的依据。
四
本次信息核实确认结束后,我院不再集中组织核实确认工作,如集资参与人逾期未登录微信小程序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绑定银行卡,或者未进行线下核实的(已参加“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已参加“掌上品”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原集资参与人死亡,以继承人身份进行投资信息核实的人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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