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侦办上海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警情通报》的公告
港城金盾 2022-05-10 15:06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关于转发《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侦办
上海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案警情通报》的公告
2021年9月14日,长兴县公安局对上海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立案侦查,并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侦办工作。自案件侦办以来,长兴县公安局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截止目前,已对甄某标等四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甄某标、甄某波已被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追赃挽损工作。已依法冻结涉案银行账户资金2800余万元(含催收及清退款),冻结公司股权股份8家(其中2家关联公司洛安占股评估价值为4亿余元),查封不动产10套,扣押车辆6辆。
三、资金归集账户。长兴县公安局“洛安沪金”专案组、资产处置专班督促相关融资方及责任人尽快清退归还涉案资金至涉案资金归集专户(户名:上海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账号:201000288675166000001,开户银行:浙江长兴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该账号为目前唯一合法的资金归集账户。
四、投资人登记工作。在前期各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协助下,目前投资人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仍有少数投资人未至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请秦皇岛尚未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务必于2022年6月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身份信息、银行打款记录、投资合同等)至海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长兴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联系。
联系方式:
长兴县公安局专案组:薛警官、徐警官,联系号码:0572-6633096
长兴县资产处置专班:徐科长,联系号码:0572-6043119。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王警官 0335-3106110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
2022年5月10日
上海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利用“洛安沪金”平台发行融资产品吸引公众投资已被浙江省湖州市 长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犯罪嫌疑人甄清标、甄清波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长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接到长兴县公安局提供的投资信息后,为切实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我市公安部门于2021年9月下发通知在各县市区开展取证登记工作,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目前取证登记工作正在推进中,登记取证工作完成后,我市公安部门将移送相关证据材料至案件主办地,由案件主办地机关依法进行资产处置。
怀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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