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沾化阳光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孙庆国 2022.5.23……法院通告。山东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5月5日受理该案,并依法向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送达了起诉书,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请本案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协商推选3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满前及时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将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重要通告】关于被告单位山东沾化阳光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孙庆国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2022-05-23 17:41 发表于山东

为切实保障集资参与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切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本院已于2022年5月5日受理该案,并依法向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送达了起诉书,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

请本案集资参与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协商推选3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期满前及时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的,本院将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参加或者旁听庭审。

联系人:楚法官

联系电话:0543-7321861

特此通告!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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