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时代金服虞兴军、刘玲、潘磊非吸案 2022.6.1……【资金清退】补录信息核实登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将按照比例发放给相应集资参与人

关于“虞兴军-钱时代”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通告以及(2021)浙0106执4000号
2022/06/02 15:02:1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虞兴军-钱时代”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本院在执行虞兴军、刘玲、潘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案件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部分因没有报案等原因未在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集资参与人,现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核实登记甄别,请涉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将补登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三号楼四楼,陈楚楚收,专线电话:19817185497。登记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1日止。

特此公告。

附:补登材料

1、 合同复印件

2、 全部转账的银行流水或凭证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投资情况的说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6.1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浙0106执4000号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虞兴军、刘玲、潘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按照平台提取的审计数据,本院将按照比例发放给相应集资参与人。上述案款,本院在公告后交由工行发放至工行为集资参与人开设的电子账户内。本人可在公告后30日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工行任意网点进行柜面激活,激活后可提现或转账至本人其他账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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