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颐和老年公寓案 2022.5.30……【法院发布】5月30日上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邹狄学涉嫌集资诈骗罪案及蔡俊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近百名群众分别在庭审现场及临时设立的旁听会场旁听了案件审理。被告人邹狄学系颐和老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告人蔡俊军于2017年7月应聘到该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颐和公司对外宣称投资了多处养生养老基地,向社会发布养老投资广告,以办理消费储值卡可获得一年期满后返还本金并支付利率8%至13%不等的“福利补助”,购买服务卡金额越高,返还“利息”金额越高为诱惑,诱导中老年群体购买开办“养生旅居服务卡”和签订《桂林颐和养老服务合同书》,利用上述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被告人蔡俊军作为公司市场部经理,负责招聘和培训市场部所有员工以及桂林颐和公司在桂林市场的运营、发展会员,按月与邹狄学结算发展会员业绩提成并下发至各业务员。另经查,邹狄学非法吸收的资金中有1744万元用于购买桂林实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罗汉果产品,通过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桂林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南国红豆杉集团旗下的“红道商城”网络平台内进行传销活动。因此,邹狄学获取的非法集资款实际上大量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共计造成集资款损失42480409.2元。

七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邹狄学、蔡俊军涉嫌“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2022-05-31 18:04 发表于广西

5月30日上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邹狄学涉嫌集资诈骗罪案及蔡俊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由七星区法院副院长唐小玲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毅峰、员额法官张辉共同组成合议庭。被告人邹狄学的辩护人,被告人蔡俊军的辩护人出庭为两被告辩护,近百名群众分别在庭审现场及临时设立的旁听会场旁听了案件审理。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称:
被告人邹狄学系颐和老年公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告人蔡俊军于2017年7月应聘到该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颐和公司对外宣称投资了多处养生养老基地,向社会发布养老投资广告,以办理消费储值卡可获得一年期满后返还本金并支付利率8%至13%不等的“福利补助”,购买服务卡金额越高,返还“利息”金额越高为诱惑,诱导中老年群体购买开办“养生旅居服务卡”和签订《桂林颐和养老服务合同书》,利用上述形式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被告人蔡俊军作为公司市场部经理,负责招聘和培训市场部所有员工以及桂林颐和公司在桂林市场的运营、发展会员,按月与邹狄学结算发展会员业绩提成并下发至各业务员。
经鉴定,邹狄学集资人数为866人,涉案金额48506292元;蔡俊军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在桂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数为573人,涉案金额33762288元;866名报案人中,有293人获得资金返还,金额合计6025882.8元。
另经查,邹狄学非法吸收的资金中有1744万元用于购买桂林实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罗汉果产品,通过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桂林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南国红豆杉集团旗下的“红道商城”网络平台内进行传销活动。因此,邹狄学获取的非法集资款实际上大量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共计造成集资款损失42480409.2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邹狄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中老年人推介该公司养老投资服务项目进行集资,获取非法集资款后大部分未用于生产经营并将大量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俊军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采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中老年人推介该公司养老投资服务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7月22日,被告人邹狄学被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刑事拘留,8月28日被批准逮捕;2020年10月11日,被告人蔡俊军主动向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投案,次日被采取刑事拘留,11月18日被批准逮捕。2021年5月6日,检察机关对两被告人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供公诉。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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