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已依法对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的通知
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2-06-06 17:14 发表于河北
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已依法对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为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更好的维护投资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提供证据材料的投资人员(在高新区投资点投资者),携带以下资料到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案群众需提供的登记资料:
1、登记人及合同签署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签订的合同、收据、借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支付当月至今,并勾画出支付本金的记录),以现金方式及其他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支取现金的银行凭证、转账凭证等);
4、收取本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利息或本金的当月一日至今,并勾画出接受本金和利息的记录);
5、宣传单等宣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不予认定。
以上材料需要逐页签名、按手印。
因疫情防控需要,登记人员来我大队前,需确保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并且未接触过以上地区返保人员。
受理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1日
登记地点: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向阳北大街3003号)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5938110
保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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