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2022.6.13……【警方通告】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协议书及复印件、转账记录、个人投资收益银行交易流水等材料,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包括分公司负责人、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应将自己在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缴至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退缴赃款前须电话联系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相关金额

关于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通告及关于敦促行为人退赃缴款的通告
椒江公安 2022-06-13 19:41 发表于浙江

关于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通告及关于敦促行为人退赃缴款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未经金融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千万元,我局已于2022年6月6日对此案立案侦查。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协议书及复印件、转账记录、个人投资收益银行交易流水等材料,到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未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后果自行承担。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包括分公司负责人、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应将自己在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缴至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退缴赃款前须电话联系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相关金额。及时退缴上述赃款,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凡参与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报案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肆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或者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警官 0576-88216285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2022年6月13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