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为2亿元,法定代表人沈佳,下设有网贷平台易乾财富。
自2016年4月陷入百亿兑付危机以来,易乾财富的兑付进程备受关注。此前有媒体报道,易乾财富相继宣布用白酒、红酒和美国的别墅抵债。
同时,易乾财富负面事件不断,除被曝出投资人暴力维权外,还自曝前高管挪用9亿公款、悬赏捉拿等事件。
2016年4月13日,桐乡警方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已立案查处易乾财富桐乡分公司非法吸存案,并对桐乡分公司多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此后的2017年2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发布信息,“易乾财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其吸收的资金大量被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其亲属转贷获利、侵占私吞和肆意挥霍,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3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易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丹、薛秀丽。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公司高层、骨干许晖、沈红尧、沈佳、郑环、曹健荣、黄亿仁、徐萍、于花梅、张雪红、蒋林峰、杨维11人。
“易乾系”案一审宣判,薛秀丽获刑15年
2019 07/26 17:09 现代快报
7 月 26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 易乾系 ” 集资诈骗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薛秀丽一审获刑 15 年,没收个人财产 2000 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将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法庭还责令其继续退赔。
” 易乾系 “3 年非法集资 185 亿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易乾系 ” 公司的核心架构是南京易乾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南京易乾宁 “)、江苏易乾宁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 ” 江苏易乾宁 “)、江苏天瑞丹佛商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江苏天瑞 “)三家公司,此外还有全国多家分部和关联公司。其业务覆盖金融咨询、物业、体育文化、家装等领域。
2013 年 6 月、7 月,薛秀丽经与刘丹、费翔(另案处理)商议成立南京易乾宁公司、江苏易乾宁公司后,雇佣他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发放宣传单、借助媒体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用重复配置转让债权列表等欺骗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并不断在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扩大集资规模,至 2016 年 4 月,共计向 95067 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 1856785.64 万元。集资后,大部分资金用于兑付前期集资款利息,支付公司运营成本,个人使用等。
2016 年 4 月 9 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对南京易乾宁公司浙江地区多个分支机构进行查处,并查封、冻结江苏易乾宁公司等多个集资账户。经审计,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共有 69561 人共计人民币 927156.8 万元本金未兑付;2016 年 4 月 13 日后,被告人薛秀丽经与刘丹等人商议,又陆续兑付了前期集资款共计人民币 182291.61 万元。
薛秀丽一审获刑 15 年,没收 2000 万个人财产
2017 年 3 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 ” 易乾系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丹(在逃)、薛秀丽。2018 年 5 月 3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薛秀丽涉嫌非法集资案,控辩双方围绕薛秀丽是否南京易乾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对重复匹配债权是否明知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薛秀丽作了最后陈述,她对投资人表示愧疚。
12 月 21 日,该案第二次开庭。薛秀丽的辩护律师认为,薛秀丽财产正在陆续查封、冻结中,其中部分大额借款,是可以全额收回的。另外,薛秀丽的归案应属自首,希望法庭能够结合以上两点,最大限度从宽处理。
” 大概 2016 年 12 月左右吧,我从国外飞到香港,打算转机去英国谈生意的,可香港机场工作人员把我拦下了,说我护照有问题要查询,后来我想了想国内的事宜总是要面对的,就在海关人员陪同下前往罗湖口岸,南京的民警已经在那等我了 “,薛秀丽叹了口气后沉默了一会,然后继续说道,” 我也没有参加集资工作,我比刘丹在集资诈骗这方面作用小太多了。希望‘易乾宁’董事长刘丹,能早日把巨额投资带回来,还给投资者们。”
薛秀丽表示她愿意尽自己的努力,偿还投资者们的损失,” 我认罪,希望之前‘易乾宁’借贷给其他公司的钱,能早日归还回来。他们目前还有还款的能力,我的亲属会继续帮忙追偿的,我希望能最大程度减少受害者们的损失。”
2019 年 7 月 26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薛秀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没收个人财产 2000 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将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并责令其继续退赔。
市法院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易乾宁公司实际控制人薛秀丽集资诈骗案
[日期:2018-05-07]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3日,市法院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易乾宁公司实际控制人薛秀丽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约185亿余元,集资参与人达69000余人。
为维护庭审诉讼秩序,确保集资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前,刑二庭发布网络直播庭审通知,尽最大可能让集资参与人在家里通过网络观看庭审,了解案情,从而避免群体聚集到法院,引发信访维稳问题。同时,在分管领导孙院长的指挥下,制定工作预案,与法警支队、宣传处、技术处、行装处共同协作,全庭人员按照工作分工,有序引导旁听人员分别进入法庭、新闻发布厅及一楼大厅观看庭审。接待旁听参与人约140余人,超过52万人次通过网络观看庭审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6、7月,被告人薛秀丽经与刘吁(另案处理)、费翔(另案处理)商议成立南京易乾宁公司、江苏易乾宁公司后,雇佣他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发放宣传单、借助媒体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用重复配置转让债权列表等欺骗方式,以支付5%-29,8%不等的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并不断在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扩大集资规模,至2016年4月共向95067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785.64万元。集资后.少部分集资款被用于对外贷款、投资股权基金等经营活动,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兑付前期集资款本息、支付公司运营成本、个人使用等。2016年4月9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对南京易乾宁公司浙江地区多个分支机构进行查处,并查封、冻结江苏易乾宁公司等多个集资账户。经审计,至2016年4月13日,共有69561人共计人民币925976,22万元本金未兑付;2016年4月13日后,被告人薛秀丽经与刘丹等人商议又陆续兑付了前期集资款共计人民币182328.38万元,给他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庭审进行了一天,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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