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易乾宁”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6-18 09:28 发表于江苏
被告人薛秀丽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易乾宁”案)涉财产部分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现依法开展“易乾宁”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二、登记对象
生效刑事判决书认定的“易乾宁”案集资参与人。
三、登记方式
本次信息登记由受损集资参与人通过微信搜索“秦法微案款”小程序或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信息登记。
操作流程详见《“秦法微案款”操作指引》及操作视频。
四、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投资机构、通讯地址,微信号可选填;
2.损失金额,即投资金额(转入投资公司的金额)减去已提取金额(从投资公司获取的本金及收益);
3.已清退金额,即公安机关2017年2月15日立案后当地有关机关已清退金额;
4.账户信息,包括集资参与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五、清退原则
1.公安机关提取的“易乾宁”案数据库中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损失金额等内容已有登记,小程序后台数据来源于该数据库中的有效信息,如填报信息与数据库信息不符造成审核未能通过的,平台将向填报人披露数据库信息以供确认。
集资参与人确认披露的损失金额,或虽有异议但同意以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将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
集资参与人对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存在异议且不同意以该金额作为发还依据的,暂不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秦淮法院对异议材料审核后,另行告知后续处理方式。
逾期未进行信息登记或登记信息不全的,将以“易乾宁”案数据库记载受损金额为准,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保留应发放金额但暂不予发放。
2.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审计,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后分批次发放(具体时间请关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秦淮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六、注意事项
1.所有集资参与人均应在“秦法微案款”小程序中完成登记。集资参与人死亡的,或对信息登记工作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不会提出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1.客服电话:95302
2.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电话:025-83523150、83529106传真:025-84526475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507、508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秦法微案款”操作指引》及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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