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动微法院”“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 2022.7.4……【法院发布】今日,在上海法院的这个信息核对平台上,共有38宗非吸案件、诈骗案件在线上。

选择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637号
崇逸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卢明昌等成立的崇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其后围绕以崇逸公司为中心的“宗客网”经营体系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731号
金银猫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徐国军、张林海、郑晓秋等成立的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后围绕金银猫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
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6)沪01执1098号
国永等集资诈骗案件
被告人王昌波及其下属团队以销售投资产品为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465号
橙旗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陈志军成立的上海橙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其后围绕橙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843号
盐商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吴友建成立被告单位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后围绕盐商集团逐步组建“壹理
财”、“旺财猫”、 “壹盐双创”、 “中金华泰”等融资平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恢126号
快鹿集资诈骗案件
快鹿集资诈骗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恢162号
申彤大大宝集资诈骗案件
申彤大大宝集资诈骗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沪01执412号
创怿嘉集资诈骗案件
创怿嘉集资诈骗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沪01执1695号
威丰及威翔
威翔股权公司、威丰资产公司、威丰股权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740号
合盘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张哲仁、周武通过孚汇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上海合盘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豪沃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岭尚(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线下门店或互联网平台,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840号
赢基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王进等成立的上海赢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其后围绕以赢基金融公司为核心,其他公司为投资融资通道的“赢基系”经营平台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983号
威氏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张威华成立的.上海威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后围绕威氏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沪01执1264号
中民信等集团等集资诈骗案件
被告人邹远胜及其下属团队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553号
巨如集团、胡立勇集资诈骗案被告人胡立勇通过设立巨如集团,通过“巨和宝”“巨如意”等网络借贷平台和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为主体的集团融资板块,面向2.9万余名 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累计人民币39.48亿元,造成2.9万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10.42亿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205号
“资邦系” 集资诈骗案
以资邦(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核心的“资邦系”公司,组织、设立了资邦金服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线下分支机构及“唐小僧”、“摇旺” 等线上平台。至案发,造成11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50.4亿余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沪01执154号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件
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件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2)沪01执35号
大爱城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陈威洋所实际控制的上海大爱城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爱城商贸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为平台,其后围绕以大爱城公司为中心组成的“上海大爱城小羊联盟”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诈骗。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0)沪0114执3004号
中美控股达沃斯金融集团(上海办事处)集资诈骗案
涉案人为实施诈骗活动,以中美控股达沃斯金融集团(上海办事处)名义对外办公,并通过推介会、聘请讲师、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进行宣传,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10执4141号
“沪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为庞利国、陈困甸,其中庞利国注册沪济公司,招募业务团队,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以扩大济南金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经营规模为名对外宣传,许以高息回报吸引不特定公众参与投资,通过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协议书》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51执4080号
上海大舜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江磊及其下属团队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2)沪0107执恢299号
旌翀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间,涉案人姜伟成收购上海旌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伟成与朱伟丽合作,由朱伟丽搭建网络平台,王志坤等人通过设立微信群组的方式,为旌翀公司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07执恢1411号
澜升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上海澜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注册成立,卢志建(另案处理)为澜升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柱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政政为公司监事,并雇佣徐启、蔡元飞、刘亚莉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2)沪0107执664号
准润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人冯金伟系准润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控制人。2015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冯金伟招募案外人,通过准润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投资实体为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沪0115执16308号
“恒轩”陈希挺非吸案
被告人陈希挺(恒轩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01执2162号
上海贞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人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通过开设“ 慧眼通贷”网络融资平台,吸纳社会公众资金。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01执2244号
桢曦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李云、刘炙峰、严嘉玮、汪洋设立上海桢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红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盛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设网络平台“花木金融”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沪02执262号
中晋集资诈骗案件
被告单位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12执1595号
微积金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叶方通等,以微积金公司网络平台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人4985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0)沪0113执3349号
连山易传统文化
被告人章标利用连山易传统文化骗取受害人。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20执1518号
吴菊平、沈雪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2年7月至2018年7月间,吴菊平以投资养猪场和资金周转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沈雪姣等人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07执3962号
逸富平台案件
涉案人李小强、黄海平成立“香港中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期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推广“逸富”等期货交易平台,并雇佣陈冬冬、李小勤、王跃、翁卿荣、王灼成、黄斌等人非法经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0)沪01执7169号
“菲比特”诈骗案
涉案人为实施诈骗活动,组建了个人实际控制的祥绪网络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招募相关人员,诱导被害人至名为“财富在线”“生财有道” 的网络直播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至“菲比特”等虚假平台投资购买“区块链”“虚拟币” 等产品。被害人入金后,钱款被冻结,无法自由出金,冻结期结束前,上述直播间及投资平台即关闭。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8)沪0106执6490号
典融公司孙桂玲;陈莹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孙桂玲;陈莹等人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9)沪0106执1707号
麦街公司李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李乐等人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09执6248号
上海莱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峰集资诈骗罪案
海峰等人成立莱好公司(其前身系上海硅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宣称莱好公司开展有多伦路养老院、闵行天恩月子中心、共清护理院、中纪养老等投资项目,采用发放宣传单、组织旅游聚餐、开办酒会等形式,招揽群众至该公司投资并签订协议,约定到期支付6.5%-13%不等的年化收益。在上述过程中,海峰还谎称莱好公司拥有多套南京房产抵押权,带领部分投资群众及业务人员参观其红木家具,以此证明莱好公司及其个人具有资金实力。莱好公司自成立至案发,上述宣传项目从未实际运营并产生收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021)沪0105执500号
闵界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闵界栋以“物权众筹”为名,在“好友邦众筹”等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截止案发共募集资金
24.58亿余元,尚有12,94亿余元未兑付。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017)沪0116执2515号
“聚诚公司、天禧公司”案件
被告人于小飞、陈永好、汪叙辉、吴永浩利用聚诚公司、天禧公司的电话购物平台实施诈骗活动,共骗取钱款3220余万元,被害人5000余人,分布全国各地。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9)沪0118执4585号
纽岂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被告人张玉群、李焱、李卉及其委托公司负责人李亚伟、王纯栋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名,集资诈骗资金。

​​​​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