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期特情申请的通知
汇中财富官微 2022-07-06 19:34 发表于北京
本期特情自2022年7月6日起开放申请,申请规则继续延续上一期。特别作出以下几点补充说明:
(1)本期申请特情的投资人的特情费用发生时间期限为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2)投资人本人于2022年5月1日-5月31日期间身故的,按照上一期规则进行兑付。
(3)如第四期至第十一期特情已审核通过的投资人且在5月持续治疗有费用产生的,则无需再次提供全套病历证明材料。仅提供5月持续治疗的证明材料及医院结算费用发票原件即可。
(4)如第十一期因无法提供4月的医院费用发票原件而没有审核通过的投资人可在本期补充或提供收走发票原件的相关部门开具的费用报销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报销金额和自费金额。
时间节点:
(1) 2022年7月6日开始接收并统计第十二期特情申请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申请规则与上期相同,之前审核通过的投资人仍需填写表格发送邮件申请。特别提醒各机构负责人或对接人请将本机构所有申请特情的客户名单统一发送一封邮件即可,避免多次、重复发送。7月6日之前发送的邮件一律不予查看。电子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7月17日(周日)下午17:00。
(2) 2022年7月19日(周二)前会陆续将初审通过需要邮寄纸质证明材料的投资人名单下发至各机构负责人或机构对接人。
(3) 纸质材料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周三)17:00。请各机构负责人及对接人严格把握时间截点,以免耽误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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