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晟博远”非法集资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非法集资举报中心 2022-07-08 09:00 发表于天津
关于“中晟博远”非法集资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中晟博远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相关刑事判决均已生效。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已依法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便于集资参与人就近参与本次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将在辽宁省锦州市设立现场核实登记点。现将信息核实登记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地点及时间
锦州市核实登记点设在:丽枫酒店解放路凯旋大厦店三楼会议室(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9号)。现场核实登记工作的期限自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二、核实登记对象
与中晟博远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且遭受损失的集资参与人(因该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除外)。
三、所需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1)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2)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核实登记。除提交第一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或者集资参与人亲笔书写并签字、摁手印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3)集资参与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核实登记。除第一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提交死亡证明,证明有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人的,由各继承人协商委托其中一名继承人持各继承人签名、摁手印的委托书进行核实登记。各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登记第一个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各继承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提交相关集资合同、协议、合约,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够证明实际集资金额、收取返款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准备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提交收款账号、开户行行号、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基础信息,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核实登记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已参加网络核实或现场核实的集资参与人,无须再次到现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除“信息核实”小程序外,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交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扰乱核实登记现场工作秩序、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津市南开区处置中晟博远案专案组
2022年7月8日
咨询电话:13032281063,022-87479683,8747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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