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漳浦警方 2022-07-12 18:05 发表于福建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漳浦县公安局对陈荟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收集证据,进一步追赃挽损,现通告如下:
犯罪嫌疑人陈荟瑾承诺高额利息回报,通过业务员、微信、QQ等多种方式面对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
为彻底查清相关违法犯罪事实,保障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需对所有投资人的投资情况核实取证,请相关投资人见到本通告后及时到漳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登记。
报案时请携带投资人身份证原件、投资合同原件、交款收据原件(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需要提供记录)及相应复印件,向公安机关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0日止,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的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请广大投资人相互转告,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地址:漳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漳浦县绥安镇龙湖大道东66号)
联系人:林警官、蓝警官0596-32331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漳浦县公安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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