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刘建强、刘凤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1.2.19 2022.7.18……【法院通告】【警方通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建强、刘凤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开庭公告】关于被告人刘建强、刘凤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开庭公告
达旗人民法院 2022-07-18 17:56 发表于内蒙古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建强、刘凤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平安达拉特 2021-02-19 17:22 发表于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于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7日,指定刘建强(男,汉族,1963年1月18日出生,系鄂尔多斯市建强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鄂尔多斯市建强建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达拉特旗公安局管辖,该案现已进入公诉阶段。

为了查明案情、准确核实账目,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现公告所有与刘建强及其经营的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及已进行以物抵债、资产置换的单位及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21日),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报案材料、以物抵债资产置换协议、合同等资料,到达拉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如逾期未报案的、未说明以物抵债资产置换情况的,后果自负,望互相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联系电话:
张警官:0477-5228006
武警官:0477-5210595

特此公告。

达拉特旗公安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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