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盐山公安 2022-08-02 16:59 发表于河北
警方通告
我局正在侦办的刘秀某利用“博鑫洗码”发展会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请尚未报案的出借人、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银行流水或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与刘秀某所有聊天记录图片等材料,到盐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帮助刘秀某宣传介绍他人存款的主动到经侦大队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因出借人、参与人员不及时登记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原因所产生的逾期未登记等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请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警官19803170776
刘警官18330705777
联系地址:盐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盐山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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