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海盐县金某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2……【警方通告】海盐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海盐县金某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嫌疑人金某军、吴某军均已到案。报案登记人员范围:凡在海盐地区通过金某军、吴某军等人投资恒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员。

关于海盐县金某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
海盐公安 2022-08-02 18:45 发表于浙江​

海盐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海盐县金某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嫌疑人金某军、吴某军均已到案。为进一步查明该案投资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准确查清事实、依法处置,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报案登记人员范围

凡在海盐地区通过金某军、吴某军等人投资恒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人员。

二、报案登记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三、报案登记方式
拨打通告所示联系电话进行报案登记,登记后准备报案所需材料,以便现场核实。

四、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与公司签订的全部合同复印件;3、投资转账银行卡及交易明细(自行前往银行打印,标明与投资相关的交易记录);4、付款(汇款)凭证、收益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证明材料(如宣传资料、微信截图、视听资料等)。

五、联系人及电话
李警官 0573-86030522、15706738896
陆警官 0573-86030332、15268303385
对逾期不到公安机关报案、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海盐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