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6000万拍摄电视剧宣传产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个亿
云梦检察 2022-08-06 08:50 发表于湖北
无限上涨、年年增值、消费赚钱、财富共享……通过所谓“云元”的违规发售,3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3个亿。8月5日,由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云梦县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摘要
2018年底以来,丁某某在外省设立某某数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公司),为数字公司设计、开发了APP平台(电商购物平台)。丁某某、任某某等6人通过媒体、培训会等形式的宣传,提高数字公司的知名度、影响力,让公众错误地认为“云元”只涨不跌,投资必有回报,引诱大量会员进行不实消费,其目的是通过消费返现购买“云元”达到增值获利的目的。
2022年1月,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等6人,并在逮捕后积极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6月10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多次讯问6名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
经司法鉴定,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该数字APP平台吸引全国各地众多会员购买“云元”共计人民币3亿余元。丁某某等人为达到宣传和扩大影响的目的,使用涉案资金6000多万元拍摄一部以其为原型电视剧;并使用涉案资金用于购买宣传车及该“数字公司”日常开销;其余违法所得留存于相关银行账户,已被侦查机关依法冻结。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丁某某、任某某等6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通过媒体、推荐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给付回报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达3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5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丁某某等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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