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鸿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登记公告
翠屏公安 2022-08-17 11:52 发表于四川
关于四川鸿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宜宾市翠屏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登记公告
2022年5月,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立案侦办四川鸿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截止目前已有部分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到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进行登记核对,还有部分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未及时进行登记及账目核对。
为保障四川鸿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分公司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我局特发布登记公告要求四川鸿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分公司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二、登记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登记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金盾街1号翠屏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212办公室、
联系人:徐亮、王鑫瑞
联系电话:0831-8239850、17628438444
三、登记工作需提供信息资料
1、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借款条、合同)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组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及复印件
截止日仍未前来进行登记的集资人员(债权人),后果自负。
四、疫情期间,请各位债权人自觉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翠屏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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