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炳团伙诈骗案”案款发放登记核实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2022-08-17 15:16 发表于浙江
关于“姜炳团伙诈骗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已生效,该案退赔资金(部分)已提存到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为维护该案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该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以便领取退赔资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款发放登记核实对象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对“姜炳团伙诈骗案”所确认的60546名被害人中尚未获得退赔的人员。
二、案款发放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被害人本人身份证、手机号码、状态正常的借记卡(支持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银行、成都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齐鲁银行、江西银行、南京银行、天津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26家银行)。
(2)继承人办理。被害人本人生前身份证、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手机号码、合法继承人状态正常的借记卡(卡种同上)、“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或判决书”。(请将“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继承公证书或判决书原件”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青石巷5号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姜炳团伙诈骗案工作小组,电话:0574-87314156,邮编315000)。
三、案款发放登记方式
请被害人打开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天一公证案款发放登记核实系统”微信小程序,输入案件识别码“485947”进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登记。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下方“案款发放登记核实系统操作指南”:
1、案款发放登记核实系统操作指南(本人版)
2、案款发放登记核实系统操作指南(继承人版)
四、案款发放方式
被害人在“天一公证案款发放登记核实系统”完成退赔登记后,公证处将通过银行,按照被害人登记先后顺序,尽快发放案款。因涉及人数众多,请被害人耐心等待。
五、其他
登记期间如遇系统操作问题(不包括对退赔金额的疑问和异议,如遇该事项,请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请使用QQ搜索群号560368199申请入群咨询。注:申请入群需提供“被害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是本次退赔对象,管理员验证后可入群。否则将拒绝入群。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2022年8月17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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