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公安局关于高小丽集资诈骗案件的通告
我局正在办理高小丽集资诈骗一案,为依法惩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最大程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论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2022年8月16日临县公安局已对高小丽集资诈骗一案立案侦查。为尽快查明犯罪事实,挽回经济损失,尚未到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的参与人员,务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2年9月1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交易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原件,复印件到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索,逾期未报,责任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通告
临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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