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洁、常宪文兑付案款公告
东胜处非 2022-04-28 17:04 发表于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负责处置的刘洁、常宪文非吸一案,现将涉案资产变卖回的589824.44元现金予以退赔。按照东胜区人民法院(2015)东刑二初字第140号刑事判决书确定人员名单,退赔数额按刑事判决书认定的损失数按比例计算。现将资金分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我单位确认签字,预期未来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如集资参与人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此分配方案。
附:案件退赔人员名单
联系人: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专案二组 电话:0477-388981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处置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4月28日
兑付案款公告名单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兑付案款名单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登记地点 |
1 | 刘洁、常宪文 | 胡红梅、赵美英、潘玉莲、杨丽霞、杨敏、郭旭东、马兰花、史二梨、段彩红、李秀兰、韩玉英、温翠香、王俊英、杨润娥、王俊针(王俊珍)、李金凤、郭瑞祥、张世平、于桂芹、蒋海燕、边丽、闫秀荣、苗存英、李占荣、杨桂英、邱学芬、冯彦、孙建荣、李改惠、刘继兰、全丽平、刘玉英、张霞、李春梅、曹永枝、托亚、郭建祥、韩爱琴、谢西婷、慕淑华、赵士俊、王秀莲、刘翠兰、折艳红、武挨印(武埃印)、王风荣(王凤荣)、邬翠玲、张彦芳、郭俊祥、李巧荣、杨新民、梁艳、杨永明、王西东(王波)、张东梅、董亚平、董利平、董彩萍、康俊英、李红莲、王静、王跃鲜、哈斯其其格、白海燕、任根树、安桂荣、曾果丹、王璐、王晓玉、齐改先、谭振红、张进旭、田俊莲、姬婧、王俊玲、于金茹、赵梅、郭梅祥、王仪、王海蓉、李霞、迟明霞、迟悦东、闫玉梅、杨兴旺、王继飞、柴有蛇、曹开俊、丰晓霞、刘瑞瑞、李彩霞、李永清、高彩丽、邬美玲、赵国明(赵明)、魏梅、闫怀宇、李娜、张梅娟、曹玉梅、程小燕、王秀娥、李瑞玲、王改凤、王玉莲、杨丽娥(杨丽)、袁凤英、王福良、刘小慧(刘晓慧)、邬美英、耿祥汉、张巧兰、李波、丁薇、韩二区(韩二蛆)、韩小全、王鲜娥、范英姿、张春兰、郭瑞堂、王俊青(王俊清)、菅果叶、郭海燕、牛海霞、任小云、马青霞(马春霞)、郝程雪、乔治、王志荣、陈安琳、蔡三平、侯永丽、韩玲 | 姚晋峰 | 0477-3889819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融信息大厦A座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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