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岳容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08-25 17:39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岳容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充之鸟(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岳容飞系该公司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有深圳市浆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浆果公司”)、深圳市充之鸟锦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公司”)等公司。岳容飞以浆果公司、锦富公司的名义通过“第五创”平台及浆果APP公开宣传,吸引大量社会投资人投资充电桩项目,承诺还本付息并支付固定收益。经审计,岳容飞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及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账户收取投资款金额共计160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数为155人,待收回本金为人民币600余万元。
本案集资参与的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曾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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