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关于对黄恒江、李平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参与人员登记的公告
邢台襄都公安 2022-08-30 18:10 发表于河北
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
关于对黄恒江、李平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参与人员进行登记的公告
我局侦办的黄恒江、李平、刘丽娜、梁志芬、史江霞、韩邢玉、张士忠、吴晓卓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经侦查,其在我辖区以北京第五季康养服务产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组织、领导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为保障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未登记过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康养协议、康养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经侦大队登记。登记日期: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对干扰,恐吓阻止参与人登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请相关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不信谣,不传谣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登记地点: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经侦大队227办公室。
电话:0319-5257283
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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