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德芳医院集资案 2022.7……【官方答复】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德虎、熊佩芳、熊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20年11月案发,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上述涉案单位及主管人员、直接负责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1年4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的实际控制人熊德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1月11日由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于2022年2月24日又追加起诉。两次起诉共查实集资参与人218人,涉案金额人民币33492001元未退还。最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熊德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1年5月20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佩芳、熊彪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至沅江市人民法院,查实集资参与人69人,涉案金额人民币868.55万元未退还。2021年6月30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熊佩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熊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熊佩芳与熊彪均已投监服刑。后经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深挖,发现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佩芳、熊彪还有违法吸收的169名集资参与人的金额未移送处理。据此,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再次将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佩芳、熊彪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漏罪诉至沅江市人民法院,除去上次判决的人数及金额外,本次查实集资参与人169人,涉案金额人民币24806501元未退还,沅江市人民法院近期内将对上述犯罪事实依法进行判处。……下一步工作。针对沅江德芳医院非法集资的问题,我市成立了德芳医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案化解工作小组,将维稳要求贯穿于风险化解全过程,通过行刑结合,综合施策,力争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司法审结和资金清退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请公正处理沅江德芳医院非法集资案
网友投诉 2022-06-30 21:59:21
尊敬的领导,沅江德芳医院非法集资案发至今两年了,一判再判,医院投资成本不到八百万元,非法集资却到7600多万元,案发后犯罪团伙没有退还债权人一分钱,而且通过查账已显示犯罪人手中有资金3—4千万之多,但公安局没办法找到他们的钱的去向,债权人不认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这是一起非常明显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案,也多次向沅江政府委提出异议,而沅江市检察院公诉人告诉我们为什么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因为犯罪人又想重新启动医院还账的意向,还有一犯罪人李汝是法人熊彪的妻子,也是该医院所有资金的操作者,也是该医院的老板娘,由她控制192个银行户头,把钱相互转来转去,最终把钱洗走,公安局经侦也提交了她犯罪的证据,检察院公诉人给我们的解释是她是医院职工,钱虽然有她操作不算她犯罪


请公正处理沅江德芳医院集资诈骗案
网友投诉 2022-07-27 05:08:09
该医院熊氏家族犯罪团伙集资诈骗资金7600多万,(实际不止这么多将近一个亿,在法院起诉的民事纠纷资金有一千多万不在之内)他们的融资账目上归还了4400万。医院投资成本不到一千万,案发后犯罪人没有拿出一分钱归还我们债权人,在事实上熊氏犯罪团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集资诈骗,而现在判决的结果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几年的刑期抵了这些债权人的血汗钱了!投资人李汝以个种方法把资金通过192个账户转走资金,而这个案子检察院承办人以她没有亲自出去借钱为理由说服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她犯罪!她侵吞了债权人钱不叫犯罪吗?


再次反映沅江德芳医院集资诈骗一案
网友投诉 2022-07-27 19:53:22
尊敬的领导,我给您的留言有部门回复了我,非常感谢!然而他们还是在敷衍我们债权人,事实根本不是他们回复的那样,就李汝犯罪的事实非常清楚,她根本不是什么受人指派,是她的公公帮她把罪担下来了说是她公公熊德虎做的,公安局经侦认为她有罪才把她抓捕,后我们听说因她婆婆在走关系把她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公安局经侦大队长亲自告诉我们债权人的,我们曾经还质疑是否会放了她,他一再表示只是取保候审,而现在却无罪释放!怎么可能她没罪,所有的资金都是有她转走不知去向,要怎么才有罪,还有案子性质的问题,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转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回复如下:

2021年6月30日,经沅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德芳医院作为犯罪单位,被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2022年5月20日,熊某虎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熊某、熊某现因漏罪,2022年1月10日已起诉至沅江市人民法院,暂未判决。

2021年12月17日,沅江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受理后,承办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后,我院审查认为李某未直接以德芳医院名义在社会上借款或宣传借款,李某的行为属于受单位领导指派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不起重要作用,不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员。我院在办理该案时实体处理正确,程序合法。

关于德芳医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沅江市委政法委已组织沅江市公安局、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并听取了受害人的意见。对于追赃挽损的工作,沅江市公安局正在进行当中。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2-07-27 15:15:25


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沅江市卫健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德虎、熊佩芳、熊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20年11月案发,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上述涉案单位及主管人员、直接负责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1年4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的实际控制人熊德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同年11月11日由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于2022年2月24日又追加起诉。两次起诉共查实集资参与人218人,涉案金额人民币33492001元未退还。最终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熊德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1年5月20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佩芳、熊彪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至沅江市人民法院,查实集资参与人69人,涉案金额人民币868.55万元未退还。2021年6月30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熊佩芳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熊彪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熊佩芳与熊彪均已投监服刑。后经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深挖,发现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佩芳、熊彪还有违法吸收的169名集资参与人的金额未移送处理。据此,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再次将沅江德芳疼痛专科医院、熊佩芳、熊彪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漏罪诉至沅江市人民法院,除去上次判决的人数及金额外,本次查实集资参与人169人,涉案金额人民币24806501元未退还,沅江市人民法院近期内将对上述犯罪事实依法进行判处。

二、关于李汝的调查处理情况。经公安部门侦查,犯罪嫌疑人李汝,女,1986年3月6日出生,沅江市德芳医院对外融资会计,于2021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8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4日,依法向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承办人员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后,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汝未直接以德芳医院名义在社会上借款或宣传借款,李汝的行为属于受单位领导指派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不起重要作用,不属于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员。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实体处理正确,程序合法。2022年3月25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汝不予起诉。

三、下一步工作。针对沅江德芳医院非法集资的问题,我市成立了德芳医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案化解工作小组,将维稳要求贯穿于风险化解全过程,通过行刑结合,综合施策,力争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司法审结和资金清退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市民后续有问题可致电沅江市委政法委(联系电话0737-2721960)和沅江市卫健局(联系电话0737-2805830)了解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2-07-28 16: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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