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泾川县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线索的通告
泾川公安 2022-09-15 23:46 发表于甘肃
通 告
近日,泾川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泾川县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初查,2013年至2020年期间,泾川县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口口相传、以月利息一分钱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因集资参与人数多,查证量大,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1、请尚未报案的存款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据原件、转账记录(包括收取利息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对已签字确认的集资参与人,无需再次报案。
2、请报案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持个人48小时内核酸证明,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联系人:吕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 0933-5957045
18293355620
报案地点: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泾川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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