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郑撼、陈利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09-27 17:43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郑撼、陈利水、罗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深圳前海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公司)、深圳市前海长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公司)、深圳市前海亿诺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犯罪嫌疑人郑撼。
2018年初,犯罪嫌疑人郑撼找到中科国信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信公司)的犯罪嫌疑人陈利水和犯罪嫌疑人罗勇进行合作,将手上的二手车借款合同资料和抵押车辆交给二人,以长和公司作为发行人,亿诺公司作为承销商,将资料设计成理财产品对外销售。在未经金融许可的情况下,陈利水及罗勇通过线下讲课、发微信朋友圈、三折页或者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宣传,承诺年化8-10%的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经审计,共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1.09亿,涉及集资参与人241人;待偿金额约人民币4307万,涉及集资参与人129人。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0755-8621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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