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第二次)公告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2-09-29 11:32 发表于浙江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第二次)公告
根据“华赢贷”案执行工作进展,现继续进行资金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华赢贷”案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原则
根据已变现、扣划、归集到位的资金除以受损总额,本次统一清退比例为3%。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为集资参与人投入金额减去支取金额(不区分本金、利息、红利、商城兑换)。
三、清退时间
自2022年9月29日开始。
四、清退方式
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相关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下次清退时间视执行情况,另行公告通知。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淳安县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64880122),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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