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8……【警方通告】2022年5月23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发布了《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通告》。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告如下:一、公安机关督促该案非法集资协助人员,(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及相关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以及其他违法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二、截止目前,已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到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仍有其他参与人尚未提交材料,请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相关合同协议和交易凭证(银行流水、刷卡记录、转账凭证等)到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科通派出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684号1号楼)登记报案。

关于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告
基地公安 2022-10-08 17:03 发表于山东

关于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告

2022年5月23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发布了《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通告》。为办案需要,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督促该案非法集资协助人员,(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东营第三分公司及相关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以及其他违法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截止目前,已有部分集资参与人到公安机关提交报案材料,仍有其他参与人尚未提交材料,请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相关合同协议和交易凭证(银行流水、刷卡记录、转账凭证等)到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科通派出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684号1号楼)登记报案。

三、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将依法办理案件,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并合理合法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公安机关将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特此通告。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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