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平、莦俊杰2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天河检察 2022-10-18 17:20 发表于广东
王卫平、莦俊杰2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王卫平、莦俊杰2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22年10月13日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万俊杰、王卫平等人于2015年至2019年11月期间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1号A1908、A1909房分别以广州聚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广东聚艺拍卖有限公司、广东聚雅堂拍卖有限公司等名义,聘请犯罪嫌疑人黎静、郭想、冯智锐、黄斌、梁逸彬、王婷婷(已移送审查起诉)、莦俊杰等人为业务员,使用虚假名字并按照公司制定的“话术”联系被害人,吹嘘公司在文物藏品市场的实力,向被害人虚报所持藏品价值,并承诺交给公司的藏品能够拍卖成功,引诱被害人将藏品带至公司,对藏品进行虚假鉴定并收取鉴定费,欺骗被害人将藏品交由公司进行展览及拍卖,与被害人签订所谓的《服务协议》并收取高昂的服务费,骗取被害人的钱财。经司法审计,现有李某元等47名被害人向该局报案,自述被骗金额人民币1262880元。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20-3849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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