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艾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普兰店发布 2022-10-19 12:46 发表于辽宁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已对华艾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加快案件侦办速度,最大限度的维护投资人权益,请涉及到华艾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的相关人,自公告日至2022年10月27日止,主动到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经侦大队提供证据材料及接受调查,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一、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
2.合同、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复印件;
3.首次投资日至最后返款日的银行卡流水;
4.所有复印件均A4纸单面复印(包含合同)。
二、公安机关敦促:
华艾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于2022年10月30日前对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主动退赔违法所得的,将从轻处罚,否则,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
三、公安机关提醒: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速度及案件的违法犯罪参与人的查处、追赃挽损等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请投资人配合公安机关工作,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不得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警官 殷警官 18341115213 83183780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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