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6……【警方通告】日前,庄河市公安局已对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程某楠(男,28周岁)在庄河市东方红家园小区南门西侧成立“聚福康健”门店,销售山东晋福集团旗下的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项目(简称:“中福益家”理财),并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请参与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或不配合调查取证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关于征集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索的通告
庄河市公安局 2022-10-26 18:22 发表于辽宁

关于征集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索的通告

日前,庄河市公安局已对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程某楠(男,28周岁)在庄河市东方红家园小区南门西侧成立“聚福康健”门店,销售山东晋福集团旗下的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项目(简称:“中福益家”理财),并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讲课、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为收集相关犯罪证据,最大程度挽回投资人损失,请参与山东中福益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或不配合调查取证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望相互转告周知。

需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下:
1.投资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向公司转账、汇款的相关流水、凭证;
3.收款的相关银行流水、凭证;
4.付款收据;
5.《协议书》;
6.《还款协议》;
7.关于该项目的相关宣传资料,包括视听资料、纸质宣传资料、微信聊天记录等(如有)。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大连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庄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崔警官、林警官
联系电话:18341116732、15724501771

庄河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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