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关于办理贵州银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贵阳公安花溪分局 2022-11-09 17:43 发表于贵州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关于办理贵州银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我局正在侦办的贵州银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确保购买花溪区田园北路七里香溪班芙小镇二期负一层商铺的业主都能到公安机关登记,并提供准确证据,维护购买负一层商铺业主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的侦办进度,特此公告,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购买负一层的业主及资料未补全的业主,到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房地产乱象整治专班(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车站入口处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禁毒大队内)办理登记事宜,购买负一层业主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购买负一层商铺业主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与负一层商铺签订的相关合同、商铺租赁及营业管理合同、补充协议、退房协议及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流水、微信支付记录(通过银行账户支付的购房款、居间服务费、收取的返租租金、收取的退房款的银行流水及其他支付记录)
四、用于支付购房款、居间服务费、收取返租租金、收取退房款的银行账号及该银行卡开户人身份信息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登记确认,视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所造成的后果自负(请互相转告)。
联系人:何警官、舒警官
联系电话:18083628839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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