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财富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小满金服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6……【警方通告】日前,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已对德方财富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和小满金服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在本通告发布前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投资者和尚未核对账目、制作笔录的理财经理(含兼职),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到中山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并制作笔录。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据或核对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力,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关于德方财富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小满金服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大连中山公安 2022-11-16 08:45 发表于辽宁

日前,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已对德方财富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和小满金服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保证案件顺利侦办,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利益,在本通告发布前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投资者和尚未核对账目、制作笔录的理财经理(含兼职),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到中山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并制作笔录。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据或核对者,视为放弃相关权力,因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一、投资者需提供的证据:

1、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写明联系方式);

2、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单面复印),通过互联网进行投资的客户提供网上合同截图,网址;

3、POS签购单复印件(转账的提供凭证或收据等);

4、投资账户银行流水(时间范围为首次投资产品当月1日至付本息结束当月月末,无论已兑付或者未兑付的投资都应体现。请用铅笔在投资款、收益款、本金回款下画横线标记出);

5、所涉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6、宣传材料(如有,宣传单、册、参加宣传活动的照片、视频、网络宣传的截图等)。

二、理财经理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1、银行流水单(需体现出所有佣金、提成、工资、返佣等情况);

2、若理财经理本人也有投资,所需证据材料与投资者相同。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石葵路150号

联系电话:0411-82031131 0411-82031132 联系人:洛警官

特此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经侦大队
2022年11月16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