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临淄融鑫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6……【警方通告】目前,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正在侦办淄博临淄融鑫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有部分参与群众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参与群众,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持原始协议(合同)、收据及复印件,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报案。

关于敦促融鑫汇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尽快报案的通告
临淄公安新闻中心 临淄警界 2022-11-16 16:07 发表于山东

目前,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正在侦办淄博临淄融鑫汇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有部分参与群众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确保依法办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提醒:

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参与群众,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持原始协议(合同)、收据及复印件,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通告。

报案地点:临淄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刘警官、武警官

电话:0533—218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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