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嘉家日盛信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2022.11.16……【法院通告】罪犯翟晓伟,女,1994年12月14日出生于济南市章丘区,汉族,高中文化,原滨州市嘉家日盛信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宣判后,翟晓伟于2022年11月15日以哺乳期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拟决定对罪犯翟晓伟暂予监外执行

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拟决定对罪犯翟晓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2-11-16 19:47 发表于山东

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拟决定对罪犯翟晓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2022)鲁1602刑更22号

罪犯翟晓伟,女,1994年12月14日出生于济南市章丘区,汉族,高中文化,原滨州市嘉家日盛信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户籍地济南市章丘区官庄镇养军店村利民街11号,住山东省齐河县齐晏街道牡丹园小区3号楼2单元1703室。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宣判后,翟晓伟于2022年11月15日以哺乳期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拟决定对罪犯翟晓伟暂予监外执行,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或邮寄至本院(联系电话:8133212,邮寄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滨城区人民法院刑庭)。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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