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思茅区李兴东涉嫌诈骗案 2022.11.16……【警方通告】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于2022年4月26日对李兴东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兴东以代办公租房名誉,以收取代办费用为名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请涉及以上情况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被害人于通告之日起1个月内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报案。

关于普洱市思茅区李兴东涉嫌诈骗案报案通告
思茅公安 2022-11-16 21:47 发表于云南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于2022年4月26日对李兴东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兴东以代办公租房名誉,以收取代办费用为名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为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惩治犯罪,请涉及以上情况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被害人于通告之日起1个月内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报案。

报案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自述材料(需注明签订时间、地点、转款次数、总金额、是否有退还情况)

2、聊天记录截图;

3、转账、汇款凭证及银行、支付宝、微信、POS机刷卡小票等交易明细;

4、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

5、其它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请被害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述求,现场报案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联系人:冉警官,联系方式:18887976234。

报案地址/邮寄材料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12号(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

特此通告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2022年11月16日

评论

《“云南普洱市思茅区李兴东涉嫌诈骗案 2022.11.16……【警方通告】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于2022年4月26日对李兴东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兴东以代办公租房名誉,以收取代办费用为名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请涉及以上情况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被害人于通告之日起1个月内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兴路派出所报案。”》 有 1 条评论

  1. 匿名

    报了,没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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