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嫩江市“TR外汇”传销案 2022.11.14……【警方通告】近期,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TR外汇”传销案立案侦查,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平台宣称为用户托管炒外汇为幌子,实则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形成层级关系、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计酬依据,以高额回报诱骗人员参与,从中骗取财物,具有传销特征,未报案的活动参与人或者其他受害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致使证据灭失的责任自负。

关于征集“TR外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线索的公告
印象嫩江 2022-11-14 16:57 发表于黑龙江

近期,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TR外汇”传销案立案侦查,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平台宣称为用户托管炒外汇为幌子,实则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形成层级关系、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计酬依据,以高额回报诱骗人员参与,从中骗取财物,具有传销特征,现为全面彻底查清该案,特通告如下:

1.未报案的活动参与人或者其他受害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致使证据灭失的责任自负。

2.对报案人、受害人、证人等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对涉案人员窝藏、包庇、对拒不投案或者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办案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1.联系电话:0456-7500604(陈警官)

2.报案地点:嫩江市墨尔根大街嫩江市公安局

嫩江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4日

评论

《“黑龙江嫩江市“TR外汇”传销案 2022.11.14……【警方通告】近期,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TR外汇”传销案立案侦查,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平台宣称为用户托管炒外汇为幌子,实则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形成层级关系、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计酬依据,以高额回报诱骗人员参与,从中骗取财物,具有传销特征,未报案的活动参与人或者其他受害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致使证据灭失的责任自负。”》 有 1 条评论

  1. 匿名

    这与冠群驰骋啥关系?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