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
蓟州区金融局 2022-11-17 17:44 发表于天津
天津市蓟州区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7……【资金清退】天津市蓟州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被告人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于2019年11月18日审理终结,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蓟州区张明科案清退工作组定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现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时间、地点、核实登记对象、核实登记方式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一、核实登记地点:天津市蓟州区明鑫尊烟酒商行北20米香林路1-2号。二、核实登记时间:现场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工作日内,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45–11:00,下午14:00–17:00,登记最终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5日17时止。三、核实登记对象:张明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四、核实登记方式:登记方式为先电话预约、后现场登记。注意事项: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及时参与,由于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在核实登记期间没有进行核实确认登记且未到核实登记地点进行情况说明的,视集资参与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集资参与人个人承担。2.集资参与人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在核实登记期间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做好信息登记,保持正常间距,不要扎堆聚集。对有疫情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必须提前电话说明情况,在区疫情指挥部指导下,确定核实登记方式。3.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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