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天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普兰店发布 2022-11-18 10:47 发表于辽宁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已对“天蓄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伟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核对损失数额、制作询问笔录。为加快案件侦办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此公告:
一、在“天蓄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普兰店营业部工作过的团队经理、业务员,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回违法所得。对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违法行为并配合退回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宽大处理。期限至2022年11月27日。
二、在“天蓄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购买过理财的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核对涉案金额的,请于2022年12月4日前到普兰店分局太平派出所提供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核对涉案金额。在公告期限内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到公安机关报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反面);
2、理财合同的复印件;
3、购买理财使用的银行卡的复印件;
4、银行卡的交易记录明细(从2017年9月1日起,打印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报案地址: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太平派出所
联系人:许警官18341115422 王警官18341115375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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