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得行”平台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及退款通告
2022/11/14 12:07:07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利得行”平台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及退款通告
本院在执行张雄伟集资诈骗罪,邵敏杰、王启迪、姚竣友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乐群、朱静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按相应比例退赔参与人损失。款项将发放至法院委托工商银行代为开立的虚拟账户内(银行咨询电话:0571-88497857)。部分因没有报案等原因未在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集资参与人,现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核实登记甄别,请涉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将补登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0号古荡派出所,袁警官收,电话:0571-88935737。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8日止。
特此公告。
附:补登材料
1、 合同复印件
2、 全部转账的银行流水或凭证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投资情况的说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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