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法网贷APP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 2022.11.11-28……【法院发布】2022年11月11日至28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顾威龙、郑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共计22起案件122名被告人。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顾威龙、王雪芳(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另案审理)组织被告人吴红艳等人开发设计并实际控制爱峰、金戒指等23款非法网贷APP和共债数据系统,交由郑军(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另案审理)、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等人对外放贷,并利用被告人李志宇等人经营的“牛币APP”对接进行资金结算。郑军、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等人纠集被告人蒋呈凯、郑虎等人具体负责运营网贷APP,先后在安徽、江苏等地招募高哲、杨雨节等多名被告人作为网贷审核、客服、催收人员,使用网贷APP及顾威龙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瞒网贷APP自动调取通讯录、短信记录真实用途,以低息、无抵押等诱骗他人申请小额贷款,收取借款金额30%左右“砍头息”;还以提高借款额度等诱骗借款人再次借贷,或采用威逼诱骗等手法办理展期,或通过实际控制的关联网贷APP重新借款平账从而不断垒高债务;再用“爆通讯录”“短信轰炸”、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上述人员形成以顾威龙、郑军为首,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蒋呈凯、郑虎等为其他成员的,组织结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既遂金额人民币9千万余元,未遂金额人民币4千万余元,造成4千余名被害人财产损失,其中被害人韩某因不堪债务压力自杀死亡。

上海奉贤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顾威龙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
原创 上海奉贤法院 奉法尚贤 2022-11-28 17:44 发表于上海

2022年11月11日至28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顾威龙、郑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件,共计22起案件122名被告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顾威龙、王雪芳(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另案审理)组织被告人吴红艳等人开发设计并实际控制爱峰、金戒指等23款非法网贷APP和共债数据系统,交由郑军(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另案审理)、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等人对外放贷,并利用被告人李志宇等人经营的“牛币APP”对接进行资金结算。

郑军、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等人纠集被告人蒋呈凯、郑虎等人具体负责运营网贷APP,先后在安徽、江苏等地招募高哲、杨雨节等多名被告人作为网贷审核、客服、催收人员,使用网贷APP及顾威龙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瞒网贷APP自动调取通讯录、短信记录真实用途,以低息、无抵押等诱骗他人申请小额贷款,收取借款金额30%左右“砍头息”;还以提高借款额度等诱骗借款人再次借贷,或采用威逼诱骗等手法办理展期,或通过实际控制的关联网贷APP重新借款平账从而不断垒高债务;再用“爆通讯录”“短信轰炸”、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

上述人员形成以顾威龙、郑军为首,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蒋呈凯、郑虎等为其他成员的,组织结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诈骗既遂金额人民币9千万余元,未遂金额人民币4千万余元,造成4千余名被害人财产损失,其中被害人韩某因不堪债务压力自杀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等9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分别具有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等情节,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应伟东、魏彬、赵池、蒋呈凯、郑虎等5人均系主犯且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

被告人李志宇、赵杰、晏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洋、陈阳康等27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或者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与涉案财产性质和权属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针对被告人行为定性、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被告人犯罪数额和地位作用等问题发表的辩论意见,以及各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上海奉贤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和庭审组织保障等工作。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系列案件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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